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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消委会:水泥不能凝固的消费者获赔4万元

http://www.soufun.com 房地产门户-搜房网 2008年07月30日 10:06 广州日报  
   [提要]据介绍,去年12月、今年1月、4月分别有五位消费者到中新某建材商店购买“金某牌”水泥建楼房。消费者使用该店销售的“金某牌”水泥后,在规定时间内,发现水泥不能凝固。其中消费者陈某、毛某、关某把有问题的水泥送到广州市某研究所进行检测。经检测鉴定,所送检水泥属不合格产品。  

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,近年来,因水泥及其制品质量低劣,造成工程事故而致人员伤亡的投诉逐渐增多。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,增城市消委会投诉站接到8宗水泥质量问题的投诉,其中7宗都是投诉中新某建材商店出售假冒劣质水泥问题。经过消委会调解,消费者获赔43500元。

据介绍,去年12月、今年1月、4月分别有五位消费者到中新某建材商店购买“金某牌”水泥建楼房。消费者使用该店销售的“金某牌”水泥后,在规定时间内,发现水泥不能凝固。其中消费者陈某、毛某、关某把有问题的水泥送到广州市某研究所进行检测。经检测鉴定,所送检水泥属不合格产品。而“金某牌”厂家也派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观察和取样检验,鉴定为假冒“金某牌”水泥。

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,消委会的调解几乎进行了半年。该厂家日前终于和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,中新某建材商店同意给消费者陈某、毛某、关某、程某作出赔偿,赔偿总额为43500元。

 

责任编辑/liqing.d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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